中慈联承担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事务工作

2015-07-31

2015年7月30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的评选表彰活动。中国慈善联合会受民政部委托,承担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材料接收等事务性工作。

2014年,民政部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对于评奖周期、名额、奖项设置及评审的流程及标准上等多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了“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可选择有资质的行业性、联合性慈善组织以及富有广泛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开展合作。

目前,中国慈善联合会已经开始接收来自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全国性社会组织,港澳台地区等关于个人、机构、项目的自荐和推荐材料。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