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

中国慈善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慈联)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原救灾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6月13日,经中慈联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设立,是中慈联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遵守《中国慈善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在中慈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中慈联理事会汇报工作,日常协调工作由中慈联秘书处负责。

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机制,促进防灾、减灾、备灾、救灾领域的社会参与和服务提升; 引导、支持和整合慈善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力量高效、理性的参与救灾;建立常态化的社会力量防灾、减灾、备灾机制。

中慈联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现有27个委员,其中基金会12家,行业协会和商会3家,救灾救援机构3家,企业和学术研究机构代表9人。

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通过主任委员会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为导向。先后启动救灾响应机制18次,协助对接、服务救灾工作22次,共协调、对接、服务500多家机构参与一线救援、救灾工作。参与一线救援、救灾工作最长时间超过40天。

下一步,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将在在民政部、应急管理部的指导下,在中慈联理事会的领导和秘书处的协调下,积极参与相关政策制订、开展社会组织防灾救灾标准化建设,社会力量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社会力量防灾减灾工作机制等,努力为我国应急慈善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慈善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将“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应急慈善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