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联合会会员服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获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委托的有关事项;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触犯法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