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推进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2013-12-30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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