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
记者于4月8日获悉,日照市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对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再作要求,会员数量最低可降至15 个。据介绍,近日,日照市印发《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将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实行直接登记。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
此次,还降低了社会组织登记门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注册资金要求的外,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作要求,不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书,会员数量可降至最低15 个。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某一服务品牌在其活动区域内形成连锁服务,办公场所不作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对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压缩为 1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政府将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引入竞争机制,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一业多会,允许同一行政区域、同一行业内成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允许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
根据计划,日照市将力争到 2015 年,基本建立起与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组织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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