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代表提议: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建议免除诉讼费

2019-03-26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将“公益诉讼”作为总结2018年工作的五大内容之一,指出全国检察系统全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

今年全国两会上,多名代表建议,希望能对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免除诉讼费。

黄玉梅代表说,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的缘由和根据之一是“利用者负担、受益者负担”原则,但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社会组织并非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为了社会公益,其利用国家司法资源出于公心,没有也不能从中受益。因此,要求社会组织仍然按照私益诉讼的标准缴纳案件受理费不合理,这无形中也抑制了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黄玉梅建议国务院牵头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明确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收诉讼费。孙运锋代表则表示,不仅仅是诉讼收费这一块,在公益诉讼鉴定这方面,也需要作出规定,“公益诉讼中鉴定成本都较大,如果免除了诉讼费,那么鉴定费可能都需要法院来负担,但法院并没有这个预算科目,所以我建议公益诉讼技术鉴定费实行国家定价,突出公益性。同时,建议由中央财政列支相关公益诉讼费用,或实行分级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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