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2-08

各民政部主管基金会:

请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2016年度检查工作函》(民函〔2017〕24号)的有关要求,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接受2016年度检查。

请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你基金会2017年度工作计划(含党建工作计划)与2016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纸质文本、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报送至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010-58124069 沈东亮

010-58124067 朱火红

010-58124068 李 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1-2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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