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联合会举办慈善立法研讨会

2015-03-25

25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北京举办慈善立法研讨会,相关慈善组织负责人、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刘佑平: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众人翘首以盼有一部《慈善法》来促进慈善事业更好的发展,慈善立法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关,所以我们很重视。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

从慈善立法宗旨来说,慈善组织可以放在第一位,第二位是捐赠人,第三位是受益人,第四位是志愿者。

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乔栋:

就志愿者的保障问题,是否能给志愿者有意外或者医疗保险的保障。慈善的钱本来是公益捐赠的钱,怎么给志愿者治病?如果我们请志愿者,就应该给他付相应的意外险或者医疗险,保障他在活动当中的效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栗燕杰:

首先,慈善服务不仅是需要人,还需要有一定的设施。慈善服务设施往往是人和一些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一个组合。比如去建一些希望小学,或者建一些慈善的医院,这个如何规范?其次,慈善服务的纠纷解决。慈善服务作为慈善组织和受益人最后一公里,这个问题的解决很可能发生很多纠纷,这也是法律角度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副主任孙玉红:

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中国大众慈善事业。现在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互联网将现实世界结合在一起,不仅成为公益组织用来筹款和传播的工具,也是公益组织赖以生存的生态条件。不仅能增加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增加大众参与慈善的热情,而且利用互联网可以降低捐赠的成本和增加方便性,使更多的人参与捐赠,形成大众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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