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9
记者6月16日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政府常务会日前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出台。列入济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暂行)》的内容共包括6大类57款321项。
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通过购买的方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近年来,济南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3年济南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金额9.74亿元,涉及5大类49款262项,主要包括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投入达3.1亿元)、公益性文艺演出、社保经办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公益性招聘活动、法律援助、专项规划等。
但由于没有全市统一的制度办法,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购买服务的做法不一致,缺乏规范。为此,济南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
据了解,列入济南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暂行)》的内容共包括6大类57款321项。其中,结合济南实际,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微调,由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316项增加到321项,其中增加了“城镇社区就业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戒毒辅助性工作”、“禁毒宣传辅助性工作”、“泉城119栏目社会宣传辅助服务”、“地名文化建设和保护”等6项内容;减少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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