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社会组织一头连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政府群众,既是党和国家了解民情、基层群众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作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几年来,社会组织在养老助残、慈善助困、志愿服务和社会治理等方面表现突出,很大程度地弥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同时,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也对健康发展和科学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成为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
如何在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对此,青岛市强化党建引领,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让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同时,在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创新基层治理等方面更加有为。
实践探索
(一)抓党建,筑牢监管根基
一是注重党建引领、同向发力。青岛市将党建嵌入全市10825家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实行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审批、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执法抽查和业务培训“六同步”。分地域、分行业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矩阵,推动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注重分级管理、星级示范。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站—党支部”的三级工作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对社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青岛市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163家,创建了89个三星级以上党支部、10个党建工作示范点,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达到100%。
三是注重从严审核、培训指导。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机制,提高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对96家社会组织的428名拟任负责人进行政治背景审查,其中4人不合格;选派10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入驻2300余家社会组织,积极解决社会组织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青岛市社会组织阳光创享中心暨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办青岛市社会组织党校,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走进党校参加专题培训。
(二)严执法,守牢监管底线
一是严把审批关。青岛市民政局联合行政审批部门推出“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建立重要事项事前告知提示制度、重大事项审批会商制度、负责人任前审查公示制度等3项制度。开展“智能表单”改革,将审批的业务范围17大类280项进行规范表述,实现业务范围提报由“编写作文”变为“菜单勾选”,简化了填报难度,增加了业务审批的精细度。
二是严把信用关。2024年12月,出台《青岛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把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和参与公益慈善一体推进,实行社会组织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将社会组织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4类,重点对C类和D类社会组织增加财务审计、现场检查、专项执法抽查频次等措施。截至2025年3月底,已将46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是严把执法关。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精准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违法违规问题。对于违法违规、肆意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活动的社会组织,一经查实,依法用足行政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执法工具,让违法主体受到应有惩戒。2024年,全市行政处罚12例,依法处置46家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注销180余家“僵尸型”社会组织。
(三)重协调,凝聚监管合力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写入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市负责同志定期联系社会组织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调研,定期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青岛市民政局与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密切联动、分工负责,科学管理好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联动执法、源头监管、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效能,织密预防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网络。如联合体育部门制定《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126家社会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检查,46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完成整改;联合市工商联出台《青岛市异地商会管理实施细则》,全市异地商会年报率达100%;制定《青岛市社会组织风险防范预案》,联合国安、公安等部门防范化解青岛市社会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非法活动等风险。
三是坚持三级互动。构建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协同联动体系,推动业务标准三级统一。选取32个镇(街)开展基层民政赋能行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社会组织在民政事务中发挥作用。2024年,青岛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2.2万家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民政事务,开展“独居长者互助”等特色活动,办好群众身边可感可及的“关键小事”。
2024年1月17日,“青岛市社会组织风云榜”发布典礼成功举办,现场为选树出的40家最具贡献力社会组织、20个社会组织典型案例进行颁奖。
(四)强规范,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强化监督手段的制度化。2023年12月,青岛市民政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7个部门印发《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创立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另外,《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方面需要建立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抽查检查、调查处理、社会监督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为下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化。修订《青岛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指导128家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优化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50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级及以上等级,推动评估结果在税前扣除、信用监管、政府购买服务等更多场景应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会费标准,2024年减免会费、经营性收费1796万元,惠及企业9291家。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的常态化。开办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通过专题授课、案例研究和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规范性建设。举办“社会组织风云榜”发布典礼,编印《组织的力量——上榜社会组织风采录》,发布党建品牌、经济发展、公益慈善、文化体育和基层治理等方面60个典型案例,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发布《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青岛高质量发展联合倡议》,倡议全市社会组织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责使命。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助力民政事业发展,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发展目标的现实需要。对于如何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有以下思考与建议:
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才能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应强化组织建设,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根据社会组织党员数量和分布,灵活设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并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实现行业党建覆盖。选派党建指导员入驻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注重在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壮队伍、提素质,让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和业务,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分地域、分行业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形成党建品牌矩阵。党校是党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应根据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成立社会组织党校,启动社会组织人才培训计划。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机制,提高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序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和典型宣传,倡导广大社会组织学习借鉴先进社会组织、优秀社会组织的成功经验,在社会组织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
围绕中心大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与市场治理的重要支撑。应当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引导,使其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招商引资方面,应利用好行业协会商会与各地企业、商协会联系密切的作用,完善“以商招商”及社会化招商支持政策,推动社会组织促成项目落地。在服务企业、产业发展方面,建议邀请社会组织参与产业研究和编制产业规划,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招商规划提供依据,并引导会员企业及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推动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建议鼓励行业商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为招商引资、项目产业落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能力,增进民生福祉。在当前发展阶段,社会组织的优先任务是协助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和其他群体的发展需求。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事项,主要在养老、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社会组织一方面要把工作重点向这些领域倾斜,在政府难以全面覆盖的事务或群体上投入人、财、物等资源,作为政府助手提供补充性服务;另一方面要在这些领域探索开展提升性服务,通过专业化调研与设计,开发兼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项目与活动,快速便捷高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需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青岛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其中,青岛市汽车行业联合会打造“小车大爱”金标公益党建品牌,坚持常态化开展慰问一线环卫职工活动。
做好桥梁纽带,赋能社会治理。当前,社会组织广泛服务于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等,激发了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活力。在助力搭建社会参与体系方面,社会组织来自群众、来自社会一线,可以引导会员和服务对象合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或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社会组织协商平台将信息有效传递给有关政府部门,使得社会参与体系的内容更丰富、范围更广、效率更高。在参与基层治理方面,广大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为民服务、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文体娱乐活动等,引导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协助基层政府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助力基层治理的精细化、精准化,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特别是在低收入等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应急救援等特殊场景下,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汇集慈善资源,广泛参与针对困难群体的各类专业服务,扩大救助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