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功成: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让社区慈善公益成为扎实推动社会治理的突破口

2025-03-28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因为只有人民安定、社会和谐,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的词序其实应当正名为民安国泰。社会治理的核心使命正是要打造实现人民安定、社会和谐的长久机制,这种机制不是单向的政府管控或者社会管理机制,而是多方参与,并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式来调动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进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团结与社会和谐的良好互动。同时,社会治理直接面向社会成员,中国的社会治理面向的是中国人,治理方式也必然要得到中国人的认同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这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治理必然具有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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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我国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欧美等现代化国家的影响,特别是在强调个体权利、法治精神等方面。然而,我们不能忽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和价值。中国自古以来崇尚的是德治,特别是德法并重,德治讲的是以德服人,具有柔性或者弹性。这种德治传统与法治相结合,形成了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特色。欧美国家的社会治理强调法治,法治具有刚性,司法裁判的结果往往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民间的各种纠纷也大多是诉诸法律,通过司法裁判来解决。而在中国,更注重德治与法治的结合,德治以价值认同感染人心,法治以强制规范整饬秩序,二者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在德治法治并重的治理模式中,德治与法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渗透、综合为治的规范体系,在实施中既有国法强制保障,又有一定范围的自律自治,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中庸文化、和为贵的传统以及人情社会的特质,使我国社会在处理人际关系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中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些规则现在看起来虽然不能说完全合理,但却是充满了祖先治理社会的智慧。比如说调解就是一种柔性的解决纠纷和矛盾治理机制,包括家庭内部调解、亲友调解、社区邻里调解、单位调解、司法和基层政权的调解等,都是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法宝。这种社会治理方式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从情理出发,以德法化之,既使问题得到解决,也使当事人保持友善相待,不让当事双方走向对立面。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意味着,社会治理既要借鉴欧美的法治经验,又要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德治智慧,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法治保障社会秩序、通过德治滋养社会风尚、通过自治激发社会活力,共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之,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不仅仅是技术和制度的现代化,更是文化和理念的现代化。要在尊重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的现代治理理念,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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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借鉴国际经验,更要深刻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价值。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有四个女儿,小女儿骗她卖掉了房子,导致家庭矛盾激化。在律师的建议下,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结果母女对簿公堂,关系进一步恶化,母女变得不再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应常回家看望老人,但法律的强制执行并没有修复她们的关系,反而使得每次探望都成了老太太心灵的又一次创伤。这个案例说明,在中国化解家庭矛盾时,诉诸法律并非唯一的最佳方式,还要看最终效果是否真正有利于化解或缓和矛盾。我国的传统文化强调以德服人,注重柔性和弹性的处理方式。在新时代,更应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所以我国的社会治理需要借鉴欧美国家现代社会治理的经验,但不应是欧美国家社会治理的翻版,而应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式社会治理,它不仅是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


连接到当前现实可以发现,伴随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提高,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已逐渐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人际关系、代际关系日益松弛,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利己主义日益增多。尤其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多起无差别伤人事件,更显示出一种暴戾之气。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还是要找到社会治理的新的突破口来扭转这种局面,这个突破口应该是立足城乡社区、中国人普遍能够接受和广泛参与、可以弘扬传统美德并达到社会治理目标的机制。如立足基层、促进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将社区慈善公益作为突破口的理由,至少有四点:一是社区慈善公益建立在自愿捐献的基础上,弘扬人心向善、互助友爱的美德,彰显的是集体主义、共建共享的公益精神,这正是新时代需要特别弘扬的核心价值观;二是社区慈善公益立足城乡社区基层,传承的是邻里互助、亲友相济的传统治理方式,遵循的是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中国人行善逻辑,它以亲情、乡情、邻里之情为纽带,将社区成员凝聚在一起,可以让城乡社区充满温暖,进而形成社区归属感,这是当前陌生人社会需要弥补的缺失;三是社区慈善公益是可以直接畅通社区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人人可以参与、人人可以尽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社区慈善公益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能够有效对接有能力帮助他人的人和需要他人帮助的人,促使善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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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基于社区慈善公益有这样的优势,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时重点把典型的中国特色的社区慈善写入法律,并且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方向加以规制。因此,在我国发展社区慈善公益事业不只是一种理论设想,而是已经变成了法律政策,现在需要的就是采取有效的行动。我们应该将社区慈善公益作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根基所在,同时将发展社区慈善公益事业作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机制的优选方向。为此,发展社区慈善公益事业必须把握好以下五点。


一是遵循16字方针,即“立足社区、动员社区、服务社区、提升社区”。立足社区意味着社区慈善公益必须深深扎根于社区,以社区为本位,深刻理解社区的特点和需求。这是开展社区慈善公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社区还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是我们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动员社区强调的是以社区成员为主体,激发社区内生动力。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慈善公益与社区治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构建和谐社区。服务社区强调调动社区资源、服务社区成员。社区慈善公益工作要紧紧围绕社区居民的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也是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式。提升社区品质是要通过发展社区慈善公益来实现社区品质的提升。包括让社区环境更加优美、服务更加完善、治理更加有效,促进社区和谐、社区融合,进而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美好生活体验。上述16字方针,不仅是发展社区慈善公益的行动指南,也应当是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根本遵循。要以社区慈善公益组织为依托,以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不断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发展社区慈善公益事业必须以激发社区成员的内生动力、挖掘社区的内部资源为着力点。实施过程中不主张单纯依赖外部投入,这样虽然能带来短期效益,却非长远之计。更应该强调的是社区成员的内生动力,因为只有内生动力被激发出来,社区的发展才能持久和可持续。调研发现,社区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潜力的资源宝库。实践经验表明,即便是在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也存在着“穷帮穷”的互助精神。关键在于如何调动这种互助友爱精神,让其在社区治理和发展中发挥作用。通过社区内部的互助和资源共享,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社区问题,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社区教育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慈善公益事业的认识和参与度;建立和完善社区慈善公益组织的运作机制,确保慈善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鼓励和支持社区内部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社区居民在服务中感受到成就感和满足感。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激发社区内外的慈善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总之,发展社区慈善公益事业,需要从社区内部着手,激发社区居民的内生动力,挖掘和利用社区内部资源。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更有爱心的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服务。


三是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要以促进社区融合、追求社区和谐为目标,使之能够凝聚人心,润滑人际关系,治理社会流动、促进社会团结,能够把社区成员联系成一个生活共同体。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它将服务社区居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关注城乡社区人文关怀和民生温度,以慈善公益活动改善人际关系,凝聚社区发展共识。通过社区慈善活动,增进社会团结,为社会治理奠定稳定的根基,这应当是未来慈善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还需要多方协同联动,资源共享。通过建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凝聚社区慈善力量,深入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社区慈善是社会治理与慈善事业在基层的融合,畅通了社会成员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途径,培养塑造了居民公共精神;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从社区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社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社区慈善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慈善实践机会,培养居民现代化的慈善认知,为居民关注和思考公共议题提供培养基础;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要激发社区成员的内生动力,挖掘社区的内部资源。社区慈善活动中可以开发、挖掘的供给资源看似有限,但可以通过润物细无声地培育,促使其不断地生长、转化、循环。社区慈善公益既包括传统的慈善活动,也包括现代的慈善模式,是多层次慈善认知和全方位生活保障供需图景的现实样本。


四是以社区慈善公益事业为依托,构建多方联动机制。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区已经成为陌生人社会,成员间联系相对松散。在这种情形下,需要有组织的依托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过去,居委会、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社会层面的参与仍有待加强。因此,培育、扶持社区慈善公益组织显得尤为重要,它们能够担当起联动各方力量、协调各种资源的功能。有了社区型慈善公益组织和稳定机制,就能够为激发社区成员参与的内生动力、挖掘社区内部资源、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供组织依托。此外,社区慈善公益事业还能强化居民主体意识,促进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基金会直接服务于社区居民,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其运作方式和目标紧密贴合居民的期待和需求。居民在参与中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提升自主意识和自治理念,这有助于推动社区治理民主化和规范化,促进居民自治。在实践中,可以看到“五社联动”机制的成效,即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有机互动,这一机制不仅促进了多方治理主体共治社区,还更好地发挥了多元主体参与第三次分配的功能,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


五是要将社区慈善公益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并发挥作用。比如通过帮助陷入困境者避免绝望,通过提供公益服务增进社区成员交流并实现良性互动,都是社会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不过,当前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还面临公益性价值弱化影响居民参与积极性、资源短缺限制治理行动的开展、专业化水平有限制约服务的供给、管理制度不健全掣肘治理的可持续等困境。因此,需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凝聚行动共识,通过枢纽型社区慈善公益组织联动内外相关主体激活社区内生动力。在实践中,社区慈善公益组织能够担当起联动各方力量、协调各种资源的功能,进而形塑出心态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氛围。例如,通过心理辅导、精神慰藉和危机干预,社区慈善公益事业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帮助,缓解其困难与压力,进而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总之,当前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存在更加多元的价值取向,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在增加,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演化,新时代更加需要弘扬集体主义、共创公益的精神,从城乡社区中引导、鼓励、支持人心向善,将社区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成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汪洋大海,将社区慈善公益组织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那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必定显著提升,进而形成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治理文明进步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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